2026-06-23 17:14
作者 张秋莹、宁永忠
京港感染论坛
十五砺新,探微致远
2026 年5月2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包含《临床微生物学检验标本的采集和转运标准》在内的 13 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系列标准的落地,将为我国检验医学领域划定统一规范,推动医疗服务质量与行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此次发布的标准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与此同时,新标准所替代的原有标准将同步废止。行标指南更新迭代,医疗行业学无止境,作为临床微生物学工作者,深知繁忙的日常工作中学习不易,笔者抽空学习了跟微生物学专业有关的几个新行标,并将新旧行标进行对比,汇总整理了一份学习心得,供同行快速参考,讨论交流。
新版《临床微生物学检验标本的采集和转运标准》(WS/T 640-2026)为推荐性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北京医院、北京市垂杨柳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主要起草人:王辉、王晓娟、曹彬、马筱玲、胡云建、宁永忠、鲁炳怀、谷丽、尹玉瑶、张正。该标准将替代2018年发布的《临床微生物学检验标本的采集和转运》(WS/T 640-2018)。
一、主要变化概览
与WS/T640-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紧急检查标本”(见2018年版的3.2),紧急检查标本内容可参考新增4.11中标本优先处理原则;
2、增加了“怀疑肺孢子菌感染的标本:宜选择六胺银染色或分子生物学检测等”(见4.2.2);
3、增加了孕妇、婴幼儿和儿童、免疫受损者特殊患者群体标本采集相关要求(见4.2.4);
4、增加了病毒学检验项目选择、病毒学检验标本的转运(见4.2.2和4.7.6);
5、增加了分子诊断标本的采集、转运和保存(见4.7.4和表3);
6、增加了脑脊液和血液等无菌体液标本微生物检验优先级相关内容(见4.11);
7、增加了血培养标本采集的适应证及采集套数的文字描述(见5.1.1);
8、更改了血培养适应证及采集套数(见表4,2018年版的表4);
9、更改了不同体重婴幼儿、儿童患者血培养的推荐采血量(见表5,2018年版的表5);
10、更改了关于脑脊液标本、CT引导下经皮穿刺肺活检组织标本、心律植入装置感染标本的临床采集的文字描述(见5.3.1,5.6.1.3和5.6.1.4,2018年版的5.3.1、5.6.3和5.6.4)。
二、详细对比表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2026版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增加了孕妇、婴幼儿和儿童、免疫受损者特殊患者群体标本采集相关要求,见行标4.2.4原文内容:
宁按:上面信息显然不够全面。因为如何界定特殊群体、特殊情况,很难形成共识。这是未来实践需要进一步探索、总结并逐渐形成共识的地方。
(二)另一大的变化是将旧版中一张表血培养推荐的采血量按成年人和儿童分别说明,细化了婴幼儿和儿童患者推荐的采血量,见行标5.1.2原文内容:
(三)血培养适应证及采集套数内容精简了,见行标5.1.1原文内容:
(四)临床微生物学检验标本的采集、转运条件和转运时间的可接受标准基本没有变化,也是该行标的核心内容,对临床指导意义重大,见行标4.8的表3内容。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下表中对脑脊液的转运装置只提到了无菌螺帽管,但在行标4.4.5中明确提到:无菌体液(例如胸水、滑膜液、心包液和脑脊液)宜放入无菌管或含抗凝剂的无菌管送检,也可注入一定量(宜5mL~10 m)的标本到血培养瓶中进行增菌培养;标本采集量较少时宜用儿童血培养瓶。无论是新旧标准,以下核心操作规范在日常诊疗中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1. 标本采集通用原则
1)采样时机:尽量在抗菌药物使用前采集;若已用药,应在下次用药前采集
2)标本标识:标签必须包含患者唯一标识、采集时间、部位等,且需贴在容器或杯身上,而不是盖子上
3)拒收标准:容器破损、标识错误、干涸拭子、防腐剂干扰等
2. 重点标本采集细节
1)血培养:成年人每套20 ml(需氧瓶10ml+厌氧瓶10ml)。多项采血时,先采血培养,后采其他血标本
2)痰标本:必须是深部痰,唾液无效。涂片镜检(鳞状上皮细胞<10/LPF)是判断痰标本质量的关键
3)尿液标本:推荐中段尿、直接导尿或耻骨上穿刺尿(怀疑厌氧菌时),拒收长期留置导尿管的导管袋尿液
4)伤口与组织:浅表伤口不作厌氧培养。组织标本应放入含生理盐水的无菌容器保湿送检,甲醛(福尔马林)浸泡的组织不能用于微生物培养。
3. 转运时效
1)即刻送检(<15-30 min):胃液、肺组织、眼结膜分泌物、角膜刮片等眼内标本、脑脊液(室温)、厌氧菌标本(常温避氧)。脑脊液、生殖道标本、怀疑淋病奈瑟菌或脑膜炎奈瑟菌检验时,这些标本不能冷藏。
2)2小时内送检:大多数细菌培养标本(如血、痰、灌洗液、腹膜透析液、脓液、体液、中耳内液体、羊水等)。
3)特殊保存:粪便标本<1小时,若不能立即送检,需冷藏(2-8℃)或使用转运培养基,具体见下表。
4. 采样拭子的选择
1)病毒和细菌标本的采集:涤纶拭子和尼龙拭子。病毒采样柄部为塑料或铝的拭子,不宜使用柄部为木质的拭子;
2)支原体检验:阴道、宫颈及尿道标本的采集用棉拭子,不宜用于细菌(特别是苛养菌)衣原体检验标本的采集;
3)呼吸道病毒和真菌培养:植绒拭子
4)衣原体和百日咳鲍特菌鼻咽拭子的采集:藻酸钙拭子,但不宜用于脂质包膜病毒及细胞培养的采样,不宜用于淋病奈瑟菌及解脲脲原体的采样。
宁按:无菌体液(例如胸水、滑膜液、心包液和脑脊液)可以注入增菌培养瓶。此时尽量不要说血培养瓶,因为诸如“血培养瓶里的胸水生长如何如何”,血和胸水并存——字面上会令人费解。
宁按:
原文限于字数,很多无法展开。这里挂一漏万,一时能够想到的标本角度的注意事项包括:
• 5.3脑脊液写了细菌≥1ml,真菌≥2ml,但实际工作中,低于这个体积也可以考虑接收。报告单注明体积即可。
• 5.4.1.1腹水一般都需要考虑厌氧菌培养。
• 5.4.1.2腹膜透析液,这是实际腹膜透析后的透出液。不是没有透析,院感监测的透析液原液。实际的透出液,可以考虑50ml浓缩为5ml,再注入增菌培养瓶(就是一般说的血培养瓶)。
• 5.6组织标本:肺组织和烧伤组织,需要考虑定量培养。5.19.1提到了烧伤组织定量培养。
• 5.7关节假体:需要考虑超声震荡。条件不具备,可以机械震荡。
• 5.8尿液标本:中段尿清洗环节需要尽可能做到医嘱到位,落实到位。因为是定量培养,并有判断阈值;最终也是综合判断,不是单独只看培养,所以特殊情况下不清洗,也可以接受。
• 5.8.1.1导尿管尿液:导尿管对尿路感染诊断,是不合格标本,一定要拒收。新插导尿管一般不用考虑导尿管定植,所以一般而言,新插导尿管的导出尿液,可以视作膀胱尿液。行标提供的是注射器采集,现实中也有其他方式,不污染即可。
• 5.9.1 BALF:注意不是支气管洗液。部分呼吸科医生、微生物学同道,不能区分。造成结果分析的困惑。对机会致病细菌,BALF是肺炎的确诊性标本;而咳痰/抽吸痰不是。
• 5.10痰:在一些微生物学实验室标本构成比中,痰常年是第一名。这可能是不正常的。正常情况下,综合医院里,痰可能都排不到第二名。另外,肺炎病原谱里,肠球菌和念珠菌并非成员。所以咳痰/抽吸痰二者分离株,一般无需鉴定。前者是甲链、奈瑟等正常菌群的一部分;后者报酵母样菌即可。
• 5.12口咽拭子:注意鹅口疮。
• 5.13粪便:注意,“粪便培养”=沙门菌、志贺菌培养。高流行率地区可以考虑加弯曲菌培养等。部分导致腹泻包括抗生素相关腹泻的细菌性病原,专业角度还没有明确,或无法临床检测,如产毒素的产酸克雷伯菌。
• 正文没有写阴道分泌物/阴道拭子。表3里有阴道分泌物。国际上强调阴道高位拭子,临床沟通可以说明。需要注意,对细菌性阴道病,阴道加德纳菌培养不是国际上的常规操作。阴道分泌物培养分离出该菌,常规加做药敏,也是不合适的。
• 5.19伤口。对糖尿病足而言,有部分患者的微生物学结果是有一定挑战性的,不好最终确定。这一方面和取材有关,一方面和患者免疫力、治疗等有关。就取材而言,浅则无法排除定植;深则可能有取样导致的伤害,可谓两难。——取决于医生的认知和水平,具体患者的具体情况;以及实验室的认知和能力。
宁按:引文7已经是第三版。需要给予足够重视——临床微生物学标本和病原谱角度必读文件。
总的来讲,这一版微生物学标本行标比上一版更加丰富和完善了。目前我们的阅读学习,没有发现基本错误、专业错误。本贴的一些讨论,是为了引起思考和进一步强化。原文限于篇幅,是无法一一全面详细展开的。这也提示我们要基于行标,并能够超越行标!
四、行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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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莹
副主任技师;湖北省随州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室;湖北医药学院第五临床学院检验系讲师兼教研实验室秘书;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临床微生物学分会委员;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感染疾病)委员;全国血流感染细菌耐药监测联盟(BRICS)委员;中国微生物学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学组委员;湖北省微生物学会分析微生物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细菌真菌耐药监测学术委员会青年委员;2024年获得“SIFIC优秀中青年临床微生物学者”称号。
宁永忠
医学硕士、主任技师、从事临床细菌学、真菌学工作23年,目前就职于清华大学附属垂杨柳医院。有社会任职,如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临床微生物学分会(CPAM-CMI)常委、中华医学会检验分会学组委员、中华医学会微免分会学组委员等;主编书籍,如《感染性疾病的理念》(2022年第二版)、《微生物学临床一线难题释疑》(2022年出版)、《感染性疾病的微生物学》;参编参译书籍,如人卫《临床微生物学检验》,美国《临床微生物学手册》第11版和12版;有SCI论文和核心期刊;参与撰写国内专家共识和行标;致力于临床微生物学和感染性疾病学知识的普及。
END
作者|张秋莹(湖北省随州市中心医院)、宁永忠(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审校|鲁炳怀(中日友好医院)、张利军(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